|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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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炜鸣玻璃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仙居县供电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供用电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1024民初1277号 原告:国网浙江仙居县供电有限公司,住***。 被告:仙居县炜鸣玻璃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魏俊印,经理。 原告国网浙江仙居县供电有限公司与被告仙居县炜鸣玻璃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8日立案。原告国网浙江仙居县供电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预交案件受理费并申请撤诉。 本案按原告国网浙江仙居县供电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吴勇智 二零二零年四月九日 法官助理项姹怡 代书记员方侠迪 |
| 裁判日期 | 2020-04-09 |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