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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太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庆市玉沛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设定抵押给申请执行人安徽太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位于安庆市宜秀区光彩大市场四期柘山路综合经营1﹟楼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宜房字第50134134号-××号、宜房字第50134139号-××号、宜房字第50134144号-××号、宜房字第50134149号-××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8-08-05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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