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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宁嘉士城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纠纷
法院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南宁嘉士城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10848.7元及利息和本案有关的费用;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以清偿本案债务。

需要续查封、续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向本院提出续查封、续冻结的书面申请;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6-19
发布日期 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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