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地圣矿业有限公司
四川科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法院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16民初43号

原告:四川科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住***。

诉讼代表人:敖斌,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

被告:四川地圣矿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郑正,董事长。

原告四川科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地圣矿业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25日立案。原告四川科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四川科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胡成

审判员阳晓川

审判员罗乔军

二零二零年三月九日

法官助理唐双霜

书记员何旭

裁判日期 2020-03-09
发布日期 2020-04-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