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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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市分公司 黄冈市中心医院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市分公司在收到本民事裁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向申请人***先行支付医疗费120,000元。 案件申请费1320元,申请人***已预交,由被申请人***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07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