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窝窝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闪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16 |
| 发布日期 | 2020-04-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