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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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市鹏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榆林市大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所有权纠纷 | 
| 法院 |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位于榆阳区XX城XX路XX号XX大厦外立面的LED广告屏所有权属原告榆林市鹏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所有。 二、驳回原告榆林市鹏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600元,由原告榆林市鹏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负担7800元,由被告榆阳区长城路街道广济北村村民委员会负担78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4-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