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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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畅远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特优涡轮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代理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沈阳特优涡轮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6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为两年;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1320元,由沈阳畅远物流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02 |
| 发布日期 | 2020-04-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