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京加豪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南京茂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2019)苏0104执2007号案件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19-09-23
发布日期 2020-04-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