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市天月德科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天津市天月德科贸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997元(原告已预交),本裁定生效后退回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正本,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2-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