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龙涛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河南龙涛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17年2月10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17-0210012号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被告***配合原告河南龙涛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备案手续。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12 |
| 发布日期 | 2020-04-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