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六安市腾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六安市科凡智造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安徽省安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金寨分公司 六安市皓辉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安徽省安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金寨分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本院免予收取。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 发布日期 | 2020-04-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