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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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北晨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 商丘凤祥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商丘凤祥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工程价款350万元及利息(自2018年11月22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7400元,由被告商丘凤祥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案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3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