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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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广东有道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医疗限额范围内赔偿960.02元给原告***; 二、被告***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7141.54元给原告***;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承担50元,由被告***承担50元,由原告***承担2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5-21 |
| 发布日期 | 2020-04-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