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巨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洛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陕西巨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570000元及利息(自2018年12月14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750元,由被告陕西巨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 发布日期 | 2020-04-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