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竞盟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江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隍赐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重庆竞盟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重庆江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奉节县金科集美江山悦项目部的工程款1700万元,该款重庆江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奉节县金科集美江山悦项目部不得清偿给重庆竞盟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如重庆竞盟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偿付,由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提存该款,冻结期限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申请人应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逾期不起诉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诉前财产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02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