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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济人药业有限公司
通化东宝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通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通化东宝医药经营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102元及财产保全费3,920元,合计9,022元,由被告新疆济人药业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04-10
发布日期 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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