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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81975.64元。

***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16515.34元。

案件受理费2305元,由***承担2265元,***承担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04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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