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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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路分公司 平安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原告已预交案件受理费1001.11元,由本院退还给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24 |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