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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1)浙0114执653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和交付激光光源设备9台。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和交付激光光源设备9台的法律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2-03-09 |
| 发布日期 | 2022-03-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