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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绿雪日化有限公司
潍坊造字文化中心
银座集团临朐华兴商场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潍坊造字文化中心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潍坊造字文化中心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25元,由潍坊造字文化中心负担。

裁判日期 2021-12-16
发布日期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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