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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沙米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长沙米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申请撤诉,系其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长沙米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长沙米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2021-11-26
发布日期 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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