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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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分公司 铜陵市金港钢管租赁商贸有限公司国东分公司 芜湖联泰架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长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立即查封被申请人位于铜陵市恒大绿洲三期52号楼、53号楼、54号楼的脚手架钢管59832.1米、扣件43505只。 立即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在重庆长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铜陵恒大绿洲三期项目部的债权25万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铜陵市金港钢管租赁商贸有限公司国东分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