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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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杭州余丹机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法院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杭州余丹机械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0554元,减半收取计30277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诉讼费35277元,由原告杭州余丹机械有限公司负担,交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16 |
发布日期 | 2022-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