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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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保乐利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首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中邮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天津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466元,减半收取计1733元,由原告天津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已交纳)。 |
| 裁判日期 | 2021-11-25 |
| 发布日期 | 2022-03-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