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票据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哈尔滨市伊普润滑油有限公司
江苏玲珑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鑫霖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济南蝉蚨经贸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济南蝉蚨经贸有限公司对江苏玲珑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伊普润滑油有限公司、武汉鑫霖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但债权的实现取决于江苏玲珑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伊普润滑油有限公司、武汉鑫霖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的履行能力。在本次执行程序中,本院依职权对江苏玲珑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伊普润滑油有限公司、武汉鑫霖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了调查,未发现江苏玲珑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伊普润滑油有限公司、武汉鑫霖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济南蝉蚨经贸有限公司亦未提供江苏玲珑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伊普润滑油有限公司、武汉鑫霖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现本案执行措施已穷尽,仍无法顺利执结本案,故本次执行程序应予终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12-28
发布日期 2022-03-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