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或扣押、冻结被告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191986.87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11-22 |
| 发布日期 | 2022-03-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