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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建造合同纠纷特别程序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新金航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东港船舶产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船舶建造合同纠纷
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重庆东港船舶产业有限公司的债权登记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申请人重庆东港船舶产业有限公司债权登记的申请。

申请登记费1000元,由申请人重庆东港船舶产业有限公司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1-06-25
发布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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