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稿链(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希瑞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稿链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稿链(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稿链(厦门)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2-02-14 |
| 发布日期 | 2022-0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