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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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百分百科技有限公司 岭南(东莞)生态文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东莞市百分百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岭南(东莞)生态文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诉讼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579.57元、保全费1806.38元(原告均已预交),该款由原告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1-10-09 |
| 发布日期 | 2022-0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