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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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二三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西安二三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卢*经济损失9000元; 二、驳回原告卢*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9元,由原告卢*负担43元(已交纳),被告西安二三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56元(鉴于原告卢*已预交,被告西安二三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直接向原告卢*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11-19 |
| 发布日期 | 2022-0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