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州百利亨娱乐有限公司
深圳市乐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
法院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乐羚公司申请撤回起诉,系对诉权的自由处分,不损害他人利益,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七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深圳市乐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撤诉。

本案受理费1237元,减半收取618.5元,由原告深圳市乐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09-09
发布日期 2022-02-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