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四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曲靖博能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经审查认为,解除保全申请人江西四通重工机械有限公

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曲靖博能商贸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00000元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的查封、冻结。

案件申请费1020元,由解除保全申请人江西四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1-12
发布日期 2022-02-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