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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天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宜兴市市政建设总公司
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北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中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工程款873137.71元。

二、无锡市梁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上述判决主文第一项在欠付的48328.76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362元,由***负担2555元,***负担1180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15
发布日期 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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