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山东珍木轩家具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云支行 庆云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庆云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云支行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345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云支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2-23 |
发布日期 | 2022-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