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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易金网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四海龙腾二手车行
新疆四海鑫龙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依法冻结、扣划、扣留、提取被执行人马**、罗*、新疆四海鑫龙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四海龙腾二手车行、李**的存款、收入53,332.28元或者查封、扣押、变卖、拍卖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二、被执行人马**、罗*、新疆四海鑫龙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四海龙腾二手车行、李**负担本案执行费700.00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实际付款时间计算)。

三、被执行人马**、罗*、新疆四海鑫龙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四海龙腾二手车行、李**承担因强制执行所发生的实际费用。

本裁定送达后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2-01-12
发布日期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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