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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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贝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潍坊盛创房地产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
| 法院 |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潍坊贝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潍坊盛创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108126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冻结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冻结、查封、扣押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
| 裁判日期 | 2022-02-08 |
| 发布日期 | 2022-0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