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回春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齐美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樟树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江西齐美科教设备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回春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2.5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2-01-29 |
| 发布日期 | 2022-02-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