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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异议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武义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集祥实业有限公司
武义县氧氮气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武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异议人武义县氧氮气制造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异议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

裁判日期 2022-01-19
发布日期 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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