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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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钱现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铭讯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磐石众智(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圆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翰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有限合伙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磐石众智(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钱现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铭讯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杭州圆璟创恒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圆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翰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1046681.42元;如存款不足,则查封或扣押与不足额部分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磐石众智(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预交(已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1-09-26 |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