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市和乐门业有限公司
石河子北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石河子北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66元(上诉人已预交),减半收取33元,由上诉人石河子北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