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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博爱县新世纪生活广场有限公司
江苏拉谷谷服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博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江苏拉谷谷服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2366元,减半收取计1183元,由原告江苏拉谷谷服饰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12-14
发布日期 202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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