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合瑞影业文化有限公司 北京文心优品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有限合伙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文心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合瑞影业文化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3323 606.77元;如余额不足,则查封、冻结、扣押与不足部分等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北京文心优品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预交(已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10-26 |
| 发布日期 | 2022-02-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