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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渝北区国明酒酒水经营部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渝北区国明酒酒水经营部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渝北区国明酒酒水经营部负担。

裁判日期 2021-11-08
发布日期 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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