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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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江苏溧阳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高**、江苏溧阳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价值110万元的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12-24 |
| 发布日期 | 2022-02-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