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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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崔**与郑州厚一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郑州厚一科技有限公司云数据行业平台项目服务合同》、《合作项目空间合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代办合同》。 二、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崔**返还服务费19550元。 三、驳回原告崔**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在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78元,由原告崔**负担488元,被告***负担29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24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