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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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州华南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拓尔思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申请撤诉,系真实的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895元,减半收取1947.5元,由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
| 裁判日期 | 2021-10-18 |
| 发布日期 | 2022-01-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