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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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坤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润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扬州市洪泉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扬州市洪泉实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81800元退还原告扬州市洪泉实业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2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