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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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福建金山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欧华天勤科技开发(北京)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技术秘密让与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欧华天勤科技开发(北京)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且未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院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欧华天勤科技开发(北京)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五十元,减半收取二十五元,由原告欧华天勤科技开发(北京)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
| 裁判日期 | 2021-10-21 |
| 发布日期 | 2022-02-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