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合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湖北合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9554元,支付停工留薪工资60366元,支付住院期间护理费13108元,合计173028元。如逾期支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 发布日期 | 2020-04-17 |






